您身边的物流服务专线,请联系我们:
物流热线:15392147909
当前位置:首页> 运输知识

其他进出货物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0-05-11 0:23:22 * 浏览: 212
1.过境,转运和过境货物(1)过境货物1.过境货物的定义过境货物是指从国外出发并继续通过中国境内的陆路运输出境的货物。 2.过境货物的范围(1)来自与中国有过境货物协定的国家的过境货物,或在与中国有铁路多式联运协定的国家接收和交付的过境货物,可以按照有关协定进行过境, (2)未与中国签订上述协定的国家的过境货物,应经国家经贸和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入境地海关备案后,方可过境。 (3)禁止以下货物越境:①货物在中国境内被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运输;②各种武器,弹药,爆炸性晶体和弹药(通过军事渠道运输的除外); ③各种强毒,麻醉性晶体和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④我们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商品和物品。 3.过境货物经营者和承运人的定义和条件(1)过境货物经营者和承运人的定义:①中国的整个过境运输经营者均需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管理局批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权及具有过境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范围的关联企业(国际多式联运),②负责在中国境内运输过境货物的承运人,应经国家运输主管部门批准从事过境货物运输运输商业企业有义务满足海关监管的要求。 (2)过境货物的运输条件:①运载过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应当具有海关批准的密封条件或装置。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密封过境货物及其装卸装置,②运输部门和经营者应当负责保护海关印章的完整性,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打开或损坏该商标;③经营者持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向海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海关登记手续。 4.监管过境货物和海关手续的目的(1)监管过境货物的目的监管过境货物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过境货物在我国运输过程中滞留在国内,或者将我们的货物混入过境货物中并离开该国,以防止过境货物从中国过境。因此,过境货物的经营者应按照有关海关规定办理过境货物的通关手续。 (2)过境货物报关程序①过境货物入境报关程序当过境货物入境时,经营者或报关企业应当提交过境货物海关申报单和海关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以办理过境手续。程序,在过境货物经入境地海关核实后,入境地海关在提单上盖章,海关监管,并盖章《过境货物申报单》和过境货物清单,然后加盖海关监管货物的“盖章”。专用图章与上述单批货物一并交付给经营者或报关企业,经营者或承运人应负责将上述文件及时完整地交付海关。 ②过境货物的出境手续过境货物出境时,经营人或者海关申报企业应当及时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交海关签发的海关盖章等文件。入境地点的脚印,有关文件,印章和货物正确后,海关将加盖放行邮票,并在海关的监督下出境。五,过境货物海关特殊规定(一)未逾期未申报的过境货物的处理①未逾期未申报的过境货物的海关处理方法:自入境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过规定的期限。向海关申报,海关应当按照《海关法》的规定撤回并办理买卖,买卖后的付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②中转货物宣布进入海关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海关规定的6个月内出境的,应当向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3个月。的习俗。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但该人在延期后仍不能离开该国并未经许可留在该国,海关将根据“海关法实施行政处罚管理规定”处以罚款。 (2)转运货物的临时保管和运输的规定①转运货物进入国内,由于运输方式的变更等原因需要卸货时,应经海关批准并存放在指定的仓库或地点。或在海关监管下经海关同意。 ②中转货物入境后,出境前,应按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路线运输。运输部门无规定的,由海关指定。 ③根据实际情况,海关需要派人员护送过境货物时,经营者或者承运人应当提供免费运输,方便监督任务的执行。 (3)其他管理规定①民用炸药,麻醉药品等的过境运输,必须经海关总署及有关部门批准。 ②存在虚假申报的名称和国家,以运输我国禁止过境和其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货物,海关将依法扣留该货物。但是,通常情况下,在检查了有关货运单据并确认确实是过境货物后,可以宽大处理,即可以续期或放行。 ③在对过境货物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海关一般仅在外观检查后放行,非法或可疑事件除外。海关检查运输中的货物时,经营者或承运人应在场并负责搬运货物,打开和重新密封货物包装。 ④当过境货物在境内丢失或不足时(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经营者应负责在离境地点向海关办理进口税手续。 (2)转运货物1.转运货物的定义转运货物是指从国外运输并在中国海关所在地设置的运输方式代替而不是在国内通过陆路运输的货物;继续运往海外。 2.转运货物与转运货物的区别(1)转运货物无需通过陆路运输到国外,而转运货物则不需要通过陆路运输到国外。 (2)转运货物必须在海关规定的地点用运输工具代替。 3.货物转运条件进入运输工具所运载的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通过转运程序:(1)持有用于转运或多式联运的提单,(2)进口货物清单中表示是货物转运,(3)持有一般交货单,但在卸货前向海关声明转运,(4)意外卸下的进口货物,由运输工具提供了真实的证明经理,(5)因特殊原因申请转船,经海关批准。四,转运货物的海关申报程序和海关申报规则(1)转运货物的海关申报程序①载有转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入国内后,承运人应当在“运输工具”上注明转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和数量。进口货物清单”的出发地和到达地,并报请主管海关报关;②海关批准报关后,将在海关指定的地点更换运输工具;③出境将在海关指定地点进行。指定时间。 (2)转运货物报关程序①转运货物海关监管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货物在港口装卸过程中被混装或卸货。因此,转运货物的承运人保证将货物运往国外并接受海关的全程监督。②在中国港口存放外国转运货物的过程中,不得打开,更改货物。包装或过程中,③转运货物必须经过海关程序并在3个月内转移出境,否则海关将按规定提货出售。港口海关有权拆开和检查转运的外国货物,但如果未发现任何非法或可疑的情况,通常只检查转运货物的外观。 (3)特快货运1.特快货运的定义特快货运是指从国外出发,以轮船和飞机运入境内并以原始运输方式运出的货物。 2.过境货物与过境货物,转运货物之间的区别(1)过境货物与过境货物之间的区别过境货物与过境货物之间的区别在于,过境货物是由原船或飞机运往国外的,并且过境货物必须通过陆路运输运往国外。 (2)运输货物与转运货物的区别运输货物与转运货物的区别在于,运输货物是由原船舶或飞机运输的,而转运货物是通过改变运输方式运输到外部的。三,运输货物的报关手续(一)运输车辆进境时,运输负责人应当出示《进口货物报告书》,注明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或者运输单位使用的进口货物清单。 《国际民用航空器》进境地海关的申报单,(2)进境地海关收到申报书后,应当在运输工具到达和离开时检查申报的货物,并监督实际离境。产品。运输车辆因装卸货物而需要移动或翻转货物时,应向海关提出申请,并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 2.快递货物(1)快递货物概述1.进出境快递是指快递经营者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快递商业运输往来国内的货物和物品的运输。二,特快专递的分类根据《海关出入境特快专递海关监管办法》的规定,特快专递可分为以下四类:(1)A类特快专递是指免税的非商业价值文件。免除现行海关法规规定的税费,资料,文件,注意事项。 (2)B类快件是指在现行海关规定规定的限度内免税的物品。其中包括:①进口关税在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②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限额内和免税范围内个人使用物品的进,出境个人物品限额和免税额的通知,③《海关进出口样品和广告产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可以免税和其他监管条件的,价格合理的样品和广告产品。人民币400元。 (3)C类特快货运是指超过现行海关规定限制但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应税物品。不包括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限制的商品。 (4)D类快递是指前三类以外的货物,也称为普通快递。 3.快件中下列物品应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和放行:(1)个人使用的个人物品;(2)外国使领馆和领事馆人员进出公共和私人物品。国家,专门机构的公共和私人使用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国际组织的代表处及其出入境人员。 (四)外国居民组织及其人员出入境的公共和私人物品。 4.快递经营者的备案和批准向海关申请进出境快速报关登记备案手续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取得代理申报的资格,并向当地海关提出申请,并取得国外的认可。经贸部门开始与海外合作者(包括国内法人分支机构)的文件,法人营业执照,代理声明登记证副本,公司章程,合作运输合同(或协议)在国外设立法人),专门监管仓库的图纸,海关需求经当地海关审核并提交其他海关单据后,报海关总署审批。经营者所在地的海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意见,并向海关总署报告。海关总署应自经营者所在地收到海关申报文件之日起60天内作出批准决定。经海关总署批准,应当发布批准文件。凭海关总署签发的批准文件,经营者应当向当地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完成登记后,地方海关应当签发《出入境快件经营者登记备案证书》。和备案程序。经营者必须取得《出入境快递经营者登记备案证书》,其专职报关行可以在办理出入境快件海关手续之前取得海关申报证书。如果经营者自获得“进出境特快经营者登记备案证明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开展业务,则“进出境特快经营者登记备案证明书”将自动失效。 (2)快件海关报关程序1.进口货物报关程序(1)A,B类货物报关程序①特快专递公司使用特快EDI报关系统输入“特快报关单”并进行报关。海关,②海关在收到电子海关申报数据后,进行电子审查并发送放行电子收据,③快递企业收到放行电子收据后,打印电子放行通知书以提货。 。海关决定进行检查的,由海关检查部门审查。 (2)C,D快件报关程序①快递公司或报关行使用EDI快件报关系统输入“报关单”,并向海关申报,电子审核,发给放行电子收据,③快递公司或海关代办处收到电子放行信息后,将向海关提交《海关特快报关单》,发票,运单以及其他书面文件,④海关复核正确后,在运单上加盖海关放行印章,快递公司或海关申报机构可以在运单的基础上取货。 2.出口快递申报程序和及时性(1)A,B类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程序①快递公司使用快递EDI报关系统输入“快递货物申报表”,填写运单总数在运单一栏,附上三个免检清单,并向海关申报;②出发地海关在收到电子申报数据后,进行电子审查,并寄回电子回执。海关决定进行检查的,由海关检查部门审查。 A和B快递货物也称为三免快递货物,即免税,免证书和无统计的货物。 (2)C类和D类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C类和D类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与A类和B类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相同,不同之处在于:①A和B出口的运单栏express声明中填有一般的运单号,而C和D类型必须中填有特定的运单号。 ②A,B出口快件报关单可以与一般运单号结合使用,而C,D必须根据具体运单号进行申报。 3.快递货物的报关期限(1)进入国内的快递货物,应当在运输工具申报入境后的24小时内,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2)快件应在车辆出境前4小时向海关办理海关手续。三,无偿货物赔偿(1)无偿货物赔偿的定义